对于一部分的申请者,在来到美国就读后,有时会遇到不是很满意自己目前就读学校的状况,无论出自任何原因,申请者到达美国并入学6个月以后,可以再次申请转学。
另有一种情况则是,申请者在申请来美国以前,所得到的托福考试成绩并不理想,所以初期申请到的学校并不是自己理想中的学校。但是经过在美国一段时间的学习,英文水平提高了,并适应了一切在美国的生活,此时,申请者可考虑转到其理想中的学校,或更高等的学府。
申请转学时,需提供在美就读期间成绩单,有效I-20表格,有效护照,以及银行存款证明。初中以及高中转学的申请者,在联络好新学校后,需与新学校负责录取之专员安排时间进行面试。新学校审核并录取以后,会发与新的I-20表格,并安排下一学期的入学就读事宜。18岁以下申请者则需再次寻找新学校附近之寄宿家庭,但通常情况下,相关信息可在面谈时询问新学校面试专员并取得租住信息。
前任学校的学分一般都可以带入新的学校,但有时并不是全部,取决于是否专业相同,或者学校程度的高低以及对于课程的要求相同等等。申请者可于申请前询问清楚,再做出最适合自己的理想选择。
申请者可自行寻找以及申请新学校,或委托本公司在美国本部的代理专员全权办理。若委托本公司代为办理一切事宜,本公司美国本部将收取少量合理手续费。